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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印章是基金会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基金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基金会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基金会的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金会理事长授权由秘书处全面负责基金会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第二章印章地领取和保管第三条基金会各类印章由统一有秘书处保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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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基金会重大事项,落实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动态管理,及时获取相关服务与指导,促进本基金会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根据《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本基金会章程,结合实际制定。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一)章程的修订;(二)负责人变动,理事会成员、监事发生变化;(三)重大的投资、建设、创办实体及重大公益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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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章程》、《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基金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基金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基金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第二章资产类别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