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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3018次 发布时间:2019-12-31 文章来源:内蒙古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民政部公告
第3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民政部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公开透明、自愿申请,分批考察、择优指定”原则,组织开展了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经社会公示,指定下列平台为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现予以公告。
单位 | 平台名称 |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 | 腾讯公益网络募捐平台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 淘宝公益 |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蚂蚁金服公益平台 |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新浪微公益 |
中国慈善联合会 | 中国慈善信息平台 |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京东公益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
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 | 基金会中心网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百度慈善捐助平台 |
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 | 公益宝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新华公益服务平台 |
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轻松筹 |
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 | 联劝网 |
广州市慈善会 | 广州市慈善会慈善信息平台 |
以上平台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认真执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57号)及相关互联网管理制度,为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服务。各平台要切实做好改造升级工作,在显著位置作出相应公开承诺,并自觉接受后续动态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保障和维护互联网募捐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将根据慈善募捐服务供需状况及社会各界反响,视情适时启动后续批次的平台遴选与指定工作。
民政部
2016年8月31日